中医遗产的本土叙述与文化话语重构 ——基于
一、引言
中医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命运却几经沉浮,近些年来也遭到了不少质疑,处境颇为尴尬(Fruehauf 1999;张功耀 2006;张爱华、岳少华 2010)。习近平总书记(2017)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为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中医这一宝贵财富,推动中医走向世界,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医话语体系显得至关重要。
2010年,中医针灸进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不少人将此看作中医复兴的契机,国家与地方层面也制定了一系列的中医非遗保护政策与措施。然而,联合国非遗保护的话语框架和运作体系能否真正彰显中医的文化内涵?中医究竟具有什么样的中国传统文化意义?在遗产话语框架中,中医又该如何成为一种连接传统的意义存在?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思考。本文借鉴话语分析的跨学科视角和分析方法,以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刊行的姚宝煃等修、范崇楷等纂的《西安县志》和民国十八年(1929年)郑永禧编纂完稿的《衢县志》①今浙江省衢州市市区及周边所辖一些乡镇,自唐咸通年间至清历称西安县,民国时改名衢县。本文中的《西安县志》《衢县志》《西安怀旧录》(下文提及)均是关于衢州的文献。中关于草药和医家的叙述为例,考察方志中所建构的中医传统文化意义及其话语特征,并思考其对当下传承、复兴中医的启示。
二、非遗保护的话语研究
近年来,话语分析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在遗产学界越来越得到认可(Watertonet al. 2006;侯松、吴宗杰 2013)。随着遗产运动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审视与反思遗产运动中的政治、经济博弈与西方文化霸权,认为遗产并不是简单的历史过往,而是涉及一系列的社会表征与话语建构(Walsh 1992;Waterton & Watson 2010)。国际遗产话语研究领军人物劳拉简·史密斯(Laurajane Smith)率先将批判话语视角引入遗产研究。通过对《世界遗产公约》《威尼斯宪章》《巴拉宪章》等国际遗产保护条约进行话语分析,她提出,现代遗产保护话语强调遗产的物质性、原真性、纪念碑性,凸显的是其史学的、美学的、科学的“普世价值”(Smith 2006)。这套“权威化遗产话语”(Smith 2006:11)体系构建了文化遗产的标准样态与基本表述方式。
2003年,随着UNESCO 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传统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纳入保护范畴。虽然该公约不再强调遗产的物质性和纪念碑性,但它“把社会实践、技艺和传统等同于物质遗产中的遗产物、遗产地或者遗产景观”(Byrne 2009:229),其运作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复制了物质遗产保护的操作方式,因而仍有诸多学者对其中折射出的话语与文化霸权进行了批判性反思。
首先,通过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的话语表述及话语实践,有学者发现,它依然遵循着西方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和框架(Alivizatou 2011),它所采用的术语都是西方的概念(Houet al. 2016),并没有摆脱其普世性、学科化与文化保存的思维逻辑。比如,在研制之初,它依然在寻找一个“合法的框架”和“普世的”(universally recognized)原则(Bedjaoui 2004:150)。符合这些原则和标准的遗产得以列入保护名录,否则就只能惨遭淘汰。又如,在公约的研制过程中,知识和技艺成为遗产保护的重点(Blake 2001:45)。史密斯由此认为,非遗保护公约并未能完全摆脱“权威化遗产话语”的影响(Smith 2006)。
其次,有学者提出,纵观联合国的非遗名录,它更优待那些五彩的、具有异国情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好符合浪漫化的西方认知,而真正本土的作品则未能得到呈现(Kirshenblatt-Gimblett 2004;Kurin 2004)。对此,国内有学者同样提醒道,要警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东方主义”。如夏敏(2007:7)认为,进入西方视野的东方“非遗”,“是西方的东方主义想象的重要对象物”。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仍然面临着“多重地方的以及超地方的(supra-local)挑战”(Skounti 2009:75)。
总体而言,全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受到西方价值观和话语体系的影响。被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能丢失部分本土的言说方式与文化内涵,甚至被重新予以组装或构建。例如,在考察贝多因文化遗产的多元话语过程中,有学者发现,在申请成为世界非遗的过程中,贝多因文化受到了地方、学术界、国家以及国际四个层面话语的影响,其文化被进行了分类与组装(Bille 2012)。同样,中医在申遗过程中也遭遇了困境和悖论,经历了一个“削足适履”的过程(林敏霞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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